| 【關於導演】 | |||||||||||||||
蒂帕梅塔(Deepa Mehta)於1949年出生於印度的阿木里查(Amritsar),她在1973年移居加拿大。童年時期的她因為父親是電影發行商和戲院經營者的關係,所以一直都在電影的環境中成長。求學時代研讀哲學的她,直到在當地的「電影工作坊」打工兼差,學習如何製作聲音和攝影以及剪接的技能之後,才發現她有多麼地熱愛電影,也完成了第一部屬於她自己的紀錄片。 雖然梅塔沒有受過正規的電影製作訓練,但她也開始為兒童製作紀錄片和寫劇本。1991年時,她製作並執導了她的第一部影片《山姆與我》並獲得了坎城影展的肯定。1992年開始,她在喬治盧卡斯的印第安那瓊斯系列電影中擔任其中一集的客座導演,接下來的幾年 她自己的片子一部接一部開拍,並在各地嶄露頭角﹐獲得獎項。在1994年時,梅塔執導了印第安那瓊斯系列的最後一集。 對於出生在印度卻在加拿大生活的這個身份,梅塔曾經感到很迷惘。在加拿大,她被稱作是「有色人種」,但在印度,她卻又被稱做是「非當地住民」,梅塔認為,重點並不在於她到底應該屬於哪一個地方,而是在於她不喜歡被人貼上標籤的感覺,不過現在,她決定要快樂的做自己就好。梅塔認為她就像是文化的混血兒,所以她決定以每半年換一個國家居住的方式來拒絕去選擇她該成為哪個地方的人,因為蒂帕梅塔就是蒂帕梅塔。 梅塔以拍攝電影的方式,致力於挑戰印度盲目的傳統,並希望跳脫窠臼。「將電影中的場景放在印度是非常重要的,因為這些故事的確就發生在這裡,這是屬於印度的小宇宙,這是對傳統的挑戰,我非常希望可以打破印度的成規,打破在主權統治、王公貴族和神秘主義之下所產生的那個異國情調的印度。異國情調的印度並不真實存在。」梅塔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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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演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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